2016年12月9日,中国法学会主持领导、中国海洋法学会牵头组织的“海法研究方阵” 第二届高端论坛在大连召开。本届高端论坛由大连海事大学主办,论坛的主题是“《海洋基本法》立法问题研究”。
出席本次论坛的有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任海泉中将,海法研究方阵理事长、联合国国际海洋法法庭高之国法官,原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司玉琢教授,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王瀚教授,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黄硕琳教授,以及来自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上海海洋大学、浙江海洋大学、上海大学、大连海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等国内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相关机构的60余名专家学者。
“海法研究方阵”
第二届高端论坛
参会嘉宾
海法研究方阵理事长、联合国国际海洋法法庭法官、海南大学特聘院长
高之国
西北政法大学副校长
王瀚教授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任海泉中将
原大连海事大学校长
司玉琢教授
上海海洋大学海洋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
黄硕琳教授
论坛开幕式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初北平教授主持,任海泉中将和司玉琢教授分别在开幕式上致辞,高之国法官和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刘惠荣教授分别作了以“《海洋基本法》的指导原则”和“《海洋基本法》的定位”为题的主旨发言。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
初北平教授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院长
刘惠荣教授
本次论坛设四个分场主题:《海洋基本法》的立法体例;基本制度;执法体制与措施;以及世界主要海洋国家的制度与实践。二十一位专家学者围绕会议主题在大会上做了专题发言。与会的专家学者就海洋基本法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交流。
西南政法大学
周江教授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李志文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海商法与海洋法史联合研究所所长
郑志华
厦门大学法学院
朱晓勤教授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李天生教授
中国政法大学
张丽英教授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研究员
杨瑛
华南师范大学
金铮
武汉大学
张辉教授
中国海洋大学
董跃副教授
上海大学
陈敬根副教授
华东政法大学副研究员
李光春
大连海洋大学讲师
王黎黎
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讲师
曲亚囡
大连海洋大学
裴兆斌教授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阎铁毅教授
上海海洋大学
林全玲副教授
山东大学海洋海事法研究所所长
张晏瑲教授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马光副教授
浙江海洋大学
郁志荣教授
本届论坛围绕“《海洋基本法》立法问题研究”这一主题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交流,内容涉及《海洋基本法》立法的各个方面,这对我国海洋法律体系的学术研究和海洋基本法的立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与会的专家学者高度评价本次论坛所取得的成果,充分肯定了大连海事大学为举办这次论坛所做的工作。会议期望学术界的专家学者不断深化海洋法的立法研究,为我国《海洋基本法》的立法工作献计、献言和献策,提供有力的学术支撑。
嘉宾合照
背景介绍
海法研究方阵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在中国法学会的指导下,由中国海洋法学会联合国内八所高校(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海南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大连海事大学)组建的高端协同型海法科研组织。旨在推动海洋法、海商法等涉海法律的研究,并为国家海洋、海商的法律问题的解决提供智库支撑。
按照《研究方阵实施方案》的规定,研究方阵采取重点课题委托及举办高端论坛的形式开展研究,最终需要提交一份重点课题的研究报告及资政建议,通过中国法学会提交给中央。2016年“海法研究方阵”的重点委托课题“《海洋基本法》立法问题研究”由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承担。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已经进行了前期的相关研究,现在根据《研究方阵实施方案》,围绕重点委托课题举办了本次高端论坛,广泛吸收海法领域内专家的建议和意见,完善重点课题的研究内容,为向中央提供资政建议奠定坚实的基础。
《海洋基本法》于2013年列入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二类项目,自2014年起纳入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2016年3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为维护海洋权益,进一步完善涉海事务协调机制,加强海洋战略顶层设计,制定海洋基本法。目前立法研拟工作已基本技术,进入到正式起草阶段。《海洋基本法》立法,不仅有助于推进制定和实施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建设海洋强国、构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促进海洋国际合作;更有利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高全民族海洋意识。